妝櫃研究室 BEAUTY SHELF LAB
2026.08.25 韓國化妝品

韓國保養品印的是
製造日期還是有效期限?

翻到瓶底看到「제조일자 2025.04.18」,那不是有效期限,是製造日。把它當成到期日,會以為這罐早就該丟。但韓國產品的包裝上,通常另有一欄才是真正的期限——先確認自己在看的是哪一欄。

AUTHOR妝櫃研究室
PUBLISHED2026.08.25
LAST VERIFIED2026.08.30

제조일자 是什麼

台灣消費者最常在韓國產品上踩到的一個坑,是把 제조일자 當成有效期限。這三個字的意思是「製造日期」,它標示的是這罐東西什麼時候被做出來,不是什麼時候不能再用。

常有人說「韓國化妝品只印製造日期」。現行法規不是這樣規定的。韓國《화장품법》第 10 條把「사용기한(使用期限) 개봉 후 사용기간(開封後使用期間)」列為包裝上的必載事項;外盒與瓶身(1차 포장)都要有。擇一是在這兩者之間,不是在「使用期限」與「製造日期」之間。

製造日期在規定裡的位置是另一個角色:選擇標「개봉 후 사용기간」的產品,必須把제조연월일(製造年月日)一起印上去,否則消費者算不出開封期限從哪天起跳。所以在韓國產品上看到 제조일자,通常是這兩種情形之一——這罐標的是開封後使用期間,製造日期是法規要求併記的;或者廠商在法定標示之外自願多印一個製造日。

對讀包裝的人來說,順序是固定的:先找 사용기한,找到就直接用;沒有 사용기한,就找 개봉 후 사용기간,那一欄旁邊會有製造日期。只有在兩者都找不到、或標示磨損看不清的時候,才需要拿製造日期自己加保存月數去推。

韓國洗髮精瓶底的噴印特寫,上排是批號 48208A,下排是 EXP 20281124 까지。
FIG.1 韓國內銷版洗髮精的瓶底。這一罐印的是 EXP 20281124 까지——「까지」是「到⋯⋯為止」,也就是 사용기한,可以直接當有效期限用,不必再自己加保存月數。自行拍攝,2026.08.28。韓國內銷版 500 g。
THREE LABELS
제조일자
製造日期。這罐東西做出來的日子,不是到期日。
사용기한
使用期限。有印這個,才是真正的有效期限。
개봉 후 사용기간
開封後使用期間,也就是 PAO。

站內產品實際印的是哪一欄

截至 2026.08.30,妝櫃研究室收錄的產品裡有 19 筆是韓文標示。包裝上印 사용기한 的有 11 筆,標示型態尚未確認的 8 筆,需要用製造日期加保存月數才能推算的是 0 筆。

這 19 筆是在台灣陸續購入、依撰稿順序收錄的,不是韓國市場的隨機抽樣,不能拿來推估任何比例。它能說明的只有一件事:在這個網站目前收錄得到的韓國產品上,「只印製造日期」這個說法並不成立。

保存月數要去哪裡找

只有在包裝上找不到 사용기한、也找不到 개봉 후 사용기간 的時候,才需要這一步。保存月數包裝上通常不會印,要去品牌官方商品頁的商品資訊欄找,常見是 30 到 36 個月。查不到時用 30 個月當保守估計,不要用 36。

內銷版與代理版的差別

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:韓國內銷版與台灣代理版可能不是同一版,保存月數與標示方式也可能不同。買水貨或直送的人,要看的是韓國那一版的資料。

手上那罐算算看 填製造日期與保存月數,兩條線一起算。
開啟計算器 →
CORRECTIONS
2026.08.30原標題為「為什麼韓國保養品上面只印製造日期」,內文寫「法規允許在使用期限與製造日期之間擇一,實務上多數韓國品牌選擇印製造日期」。重查 화장품법 제10조 後確認:法定必須標示的是「사용기한」或「개봉 후 사용기간」,擇一是在這兩者之間;選後者時才必須併記製造日期。原本的比例說法沒有來源,站內韓文標示產品也不支持。標題、該段與保存月數段已改寫,並補上法規來源網址。同日把 FIG.1 從空的圖片佔位框換成實拍照。
SOURCES

來源順位有四層:包裝實拍>品牌官方>法規>一般參考值。沒有網址的來源顯示成純文字,不會做成連不出去的假連結。